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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首问负责制”,明确规定,接待初次访的人员,对所接信访案件负责到底。在办理过程中,首办责任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跟踪督促落实,将处理结果及早答复当事人,切实把好初访关。二是把人大监督工作与信访工作结合起来,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问题和久拖不结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截至目前,领导带头包社会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5起,回复率达100%。三是由镇人大牵头,组织信访、民政、综治等部门成立联合小组,实行“全员接待制”。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小组成员必须认真接待,依法转办或处理。 (沂水县道托镇人大 王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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