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6月8日,苍山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听取刘某寻衅滋事案的汇报和讨论。
检委会上委员们围绕刘某寻衅滋事案的定性问题,从犯罪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方面认真发表了个人的观点和看法,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也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最后以民主的形式,形成了对刘某寻衅滋事罪定性问题的最终决议。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王翰在认真听取了汇报和委员们的讨论后认为,通过列席检委会进一步直观地了解了检察机关检委会的职能作用以及议事程序,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依据事实和法律,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案件定性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同时,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对重点、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进行监督,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的监督,而且也体现了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主动性及在深化检务公开等方面所作的不懈努力,这种面对面的监督,形式新颖,效果很好,能够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有效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充分体现了现代执法理念。
苍山县人民检察院 郭万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