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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大常委会:“五个注重”谋发展

2013-04-09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为了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莒南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了“五个注重”,主动作为,依法履职。

一是紧贴大局,积极履职,更加注重科学发展。坚持把服务全县科学发展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在监督的形式上有创新,监督的内容上有拓展。将认真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审计监督等专项工作报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保障计划和预算决算的执行;紧紧围绕发展临港经济、园区经济、招商引资、城镇一体化等工作,深入开展视察和调研,促进全县转方式、调结构战略任务的实施。

二是突出重点,审议讲求实效,更加注重依法治县。围绕推进依法治县这一主线,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调研和专题询问等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两院公正司法上积极作为。着力抓好“六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树立法治理念,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推进依法治县建设进程。

三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更加注重和谐发展。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保医保、住房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等问题开展监督,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真正做到心系群众、贴近群众、为了群众。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构筑平台,强化服务,更加注重代表工作。抓好代表履职培训,拓宽代表履职途径,适时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坚持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组织代表定期联系选民,指导代表依法履职,帮助代表解决实际问题。严格督办落实代表建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激发代表为民代言的热情。

五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更加注重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着力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践行为民宗旨,加强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增强全县人大工作的合力。

                                    (马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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