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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人大常委会: “四化”做好人大工作

2013-08-07

苍山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知情监督、融合共为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日常工作制度化。紧紧围绕县委的发展战略和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工作重点,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确定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增强日常工作的针对性和连续性。2012年,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开展视察、调研活动16次,向县政府提出建议60余条,县委批转人大调研报告3篇,有力支持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2013年,已确定视察活动15次,专题调研4次,拟形成调研报告4篇,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法定工作规范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5人,加强了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听取了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和道路交通建设情况等工作汇报,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保证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履职形式多样化。通过执法检查、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改变单一面对面听报告的形式,让常委会组成人员走出会议室,深入到生产和建设一线,深入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增强审议工作的针对性。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就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教文体事业、道路交通、社区建设、重点工业项目发展情况等全县重点工作,进行了调研、视察、听取报告等,有效地保证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的知情、知政权,使参会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督办代表建议持续化重交办,细化落实责任。组织召开“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交办,提出办理要求、方式、时限和责任。承办单位办理后,要将办理情况向代表作书面答复。重指导,加大督办力度。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跟踪指导,不定期地深入有关部门进行督查,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及时与“一府两院”沟通,促进了承办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重实效,提高办理质量。坚持以点带面,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采取视察、调研等方式加强督办,并形成意见交承办单位落实,力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王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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