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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2016-05-20

51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平邑康发有机磨菇种植基地、平邑一中食堂、牧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和费县东方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温和酒业有限公司、蓝海钧华大酒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及费县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的发言,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指出,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问题的底线,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检查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抓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贯彻实施法律的自觉性。加大执法力度,把各项监管制度执行到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好源头质量关。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淑秀带队,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春义,市政府副市长、平邑县委书记侯晓滨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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