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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6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条例》经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16年11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施行,将对我市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市规划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审议修改过程、主要内容特点和贯彻实施措施,并回答了有关问题。
临沂日报、临沂广播电视台、沂蒙晚报、鲁南商报、琅琊新闻网、爱临沂网等市内主要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