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号)
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海舰的提请,于2025年12月24日任命:
石统兆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崔国艳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杨宝明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免去:
张燕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田开玉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曹凤成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永利、孙诚霞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马士来、李淑贞、丰雪、张法勇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晓山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