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号)
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宪伟的提请,于2026年4月20日任命:
王晓光、马艳飞、刘明桥、杨文龙、胡阳、孙光明、耿轶凡、朱学珍为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钱剑波、郁皓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杨玮玮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栗阳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正青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瑞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娜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郑璇、杨正青、蓝漪露、杨建权、王瑞、刘洋、杨玮玮、李杰、刘文彬、戚洪波的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学珍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耿轶凡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钱剑波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文龙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