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3年底,市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814.4亿元、负债总额1956.3亿元、所有者权益858.1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3.3%、16.9%、5.9%;资产负债率69.5%,上升2.1个百分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5.6%。
县区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924.5亿元、负债总额3058.2亿元、所有者权益1866.3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2.7%、21.5%、24.7%;资产负债率62.1%,下降0.6个百分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24.7%。
汇总全市各级情况,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738.9元、负债总额5014.5亿元、所有者权益2724.4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9.1%、19.6%、18.1%;资产负债率64.8%,上升0.3个百分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18.3%。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底,市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710.1亿元、负债总额1519.6亿元、所有者权益190.5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0.1%、11.0%、3.9%;资产负债率88.9%,上升0.7个百分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3.6%。
县区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3.6亿元、负债总额5.3亿元、所有者权益18.3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7.3%、34.7%、1.4%;资产负债率22.3%,上升4.5个百分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1%。
汇总全市各级情况,全市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733.7亿元、负债总额1524.9亿元、所有者权益208.8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0.1%、11%、3.7%;资产负债率88%,上升0.7个百分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3.4%。从行业布局看,银行类、担保类和其他类金融企业的资产总额分别占全市国有金融企业的90.9%、2.6%和6.5%。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底,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085.3亿元、负债总额90.5亿元、净资产994.8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59.3%、2.4%、67.7%。
县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758.3亿元、负债总额533.3亿元、净资产1225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9%、19.2%、5.1%。
汇总全市各级情况,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843.6亿元、负债总额623.8亿元、净资产2219.8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3.9%、16.4%、26.2%。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275.9亿元,占44.9%;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567.7亿元,占55.1%。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5个领域资产总额分别为1345.4亿元、480.1亿元、339.1亿元、328.9亿元、324.7亿元,分别占47.3%、16.9%、11.9%、11.6%、11.4%。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3年底,全市国有土地总面积19万公顷(285.7万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8.9万公顷(133.4万亩)、国有耕地8412.9公顷(12.6万亩)、国有园地4434.5公顷(6.7万亩)、国有林地3万公顷(45.6万亩)、国有草地876.7公顷(1.3万亩)、国有湿地967.7公顷(1.5万亩),其他国有土地5.6万公顷(84.6万亩)。
全市已发现白云岩、金刚石、石英砂岩等矿产资源73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39个。其中,煤炭保有资源量6148万吨、铁矿保有资源量19.7亿吨、金矿(金属量)35.6吨、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量8.6亿吨。全市有采砂任务的72条河流中可开采河砂储量约7000万立方米。
2023年,全市水资源总量45.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8.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6.2亿立方米。全市年降水量830.4毫米,折合水量142.7亿立方米。我市地热资源共有49处地热异常区,面积约1417.9平方千米,保有开采量每年约1.4亿方地热水;现有地热井29眼,地热水允许开采总量每年约708.2万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
规模实力量质齐升。组织市属企业开展提质增效稳增长攻坚行动,对标先进企业“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指导企业大力降本增效,强化应收账款和库存管理,加快“两非”“两资”清退,提升资产周转率和经营创现能力。市属企业总体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深化改革稳步推进。持续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厘清“三会一层”权责边界,形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全过程监督机制和配套政策体系。落实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对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精准考核,实现工资总额与效益升降同向联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国企担当绘就新篇。实施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年度完成计划投资183.9亿元,持续推进精钢基地、万华禾香、北汽锐铃等项目投产达产;成功举办“央企省企临沂行”活动,签约项目61个,总投资486.6亿元。有序推进临滕高速、奥体公园、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供水、供暖、公交等民生事业,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在做强产业、做优基建、做精城市上展现国企担当。
监管体制健全完备。全面开展“规范化管理提升年”活动,指导市属企业健全重大经营决策合规性审查机制,建设法治国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放管”结合,组织开展国资监管制度文件清理,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持续转变监管职能。推动管资本和管党建相结合,注重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力量的有效衔接,基本形成完备的国资监管体系。
安全发展底线稳固。实施资产负债率和负债总额双控管理,健全常态化债务风险管控体系,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严控超财务承受能力投资、非主业投资和高风险业务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城投债风险。开展市属企业“债务风险、阳光采购、企业借款、‘两金’管控”等4项专项审计,实施“扭亏处僵”专项治理,破产结案“僵尸企业”11家,强化底线红线意识。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切实加强基础管理。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原则系统梳理全市国有金融企业产权情况,完成55家国有金融企业产权登记和监督检查工作。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
持续完善政策机制。制定出台《市管金融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规定国有金融企业审批、备案以及报告事项清单及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市管金融企业经营管理,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增强企业资本实力。2023年度补充市财金集团资本金1.4亿元,补充市融资担保集团资本金3000万元。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市县一体化工作,推动市融资担保集团吸纳各县区出资2.4亿元,进一步壮大企业资本实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金融合支持经济发展作用,支持市管金融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市管金融企业加大支小支农金融服务力度,提升实体经济融资便利度,有效应对经济下行趋势。2023年度,临商银行贷款余额突破千亿大关,总量达到1101.9亿元,同比增长12.2%。市财金集团设立应急转贷基金、小额贷款、商业保理、典当等平台,打造一揽子金融和类金融服务,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超40亿元融资支持。市融资担保集团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287亿元,业务规模稳居全省前列。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出台《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流程,加强资产使用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修订《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临沂市市级公物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公物仓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行政运行成本。
推进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探索多渠道、多路径盘活资产,通过资产处置、出租、调剂、共享等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实现资产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2023年,全市共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11.7亿元,实现租金等财政收入1.4亿元。持续推进替换办公设备再利用,调剂部分电脑用于市县临时机构、工作专班,以及乡村振兴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入账。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制定《临沂市市政园林环卫等公共基础设施重置成本标准》,将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景观照明、公共停车场等存量市政公共基础设施以重置成本计量入账。积极开展全市五经普资产摸排,新入账保障性住房资产6.5亿元,新结转入账市政、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458.8亿元,充分展现近年全市经济发展成果。
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深度融合。将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实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前后衔接,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等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资产动态监管能力。积极开展预算单位财政数据质量评价,不断提高预算单位资产数据完整性、财务数据及时性以及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融合。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统筹保护与开发。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引领,落实“两平衡一冻结”要求,压实耕地保护四方责任,织密“人防+技防”执法监管网络,稳妥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改,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2023年,全市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从499个降至21个,土地卫片违法占用耕地从3433亩降至241亩,违法比例降至0.7%,创历年来最好水平;全市现状耕地面积954.2万亩,较上年度增加10.4万亩,已连续三年净增加,耕地保护成效显著。争取国家级、省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3万亩,核补新增用地指标1.8万亩。全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5万亩、闲置土地0.6万亩,实现低效土地再开发1.1万亩。
推进修复与治理。深入推进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累计修复4400平方公里,打造生态修复保护“沂蒙样板”。新建成绿色矿山6座,完成矿山生态修复22个。深入实施找矿突破战略,新增金矿2.6吨、铁矿0.6亿吨。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采加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件193起,取缔非法砂石加工厂138个。
深化改革与创新。全面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初步摸清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加快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巩固拓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效,深化土地资源配置改革,以家底清楚、归属明确、保护严格、配置高效支撑更好维护资源资产权益,为推动“两统一”职责落实落地奠定基础。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工作试点,实现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平衡能源、交通、水利、市政等领域的空间需求,解决空间矛盾和冲突,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助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城投公司”向“产投公司”转型。推动沂蒙新质产业园、电创产业园建设运营和新能源产业新城规划落地见效,开展园区招商、基金招商,更多布局战新产业。二是深入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国有资本、资源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集中,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有效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树牢“服务+监管”理念,建立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好“一企一策”精准化考核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引导企业各展所长,实现质量更高、功能更优的发展。
(二)完善管理制度,推动金融企业提升经营能力。一是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市管金融企业加大非主业、非优势产业出清力度,更好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推动资金资源向优质主业聚集发力。二是用活用好财金政策。充分发挥风险补偿、降费补贴、引导基金等政策工具的“四两拨千斤”作用,推动财金协同联动,实现财政、金融与国企发展的良性循环,更好激发动力、释放活力、增强免疫力、提高竞争力。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健全资本约束机制,加强资金管控和风险防范。
(三)推进统筹管理,提高行政事业资产综合效益。一是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定期清查盘点长效机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切实解决账实不符、闲置浪费、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全面厘清国有资产属性和状态,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二是推进资产分类盘活。按照“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的原则,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施分类统筹盘活,深入挖潜增效,提高资产综合使用效益,实现增收节支,有效开源节流。三是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细化完善资产管理系统单位信息,打通资产管理堵点,促进各业务环节数据交互共享,推进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深度融合,真正实现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清查,夯实基础支撑。坚持质效统一常态化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变更清查工作,不断提高清查成果准确性,进一步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二是强化统筹,提升管理质效。强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和落地实施,引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和资源全面节约制度,牢牢守住“耕地面积只增不减、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地只减不增”的工作底线;严把用地准入监管和标准控制,持续加大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盘活挖潜力度,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利用水平。三是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大局。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成果应用转化,全面落实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有关部署要求,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持续深化“标准地”出让和弹性年期供地改革,协同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围绕职责定位积极探索创新,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